鄂人发〔2011〕49号
关于刘改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直属国家行政机关科级公务员及所属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职审批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02〕2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刘改英 提任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郝永亮 提任市民政局救灾科副主任、主任科员,免去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