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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来源: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4-27 10:39:00

                            于永泉
(2011年3月1日)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明确“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部署今年的工作。一会儿,连辑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任务
  “十一五”时期,面对复杂形势,全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社部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促进就业目标全面实现,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一是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得到完善和落实。五年来,围绕实施《就业促进法》,在援企稳岗、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创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就业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延续、扩展和充实就业政策,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工作。 二是城镇新增就业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14万人,比“十五”时期增加13万人,年均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三是城乡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有序推进。2009年以来,组织实施了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累计有18万人实现就业或落实了就业去向。农牧民转移就业年均224万人次,比“十五”时期年均增加91万人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7万人,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的目标。四是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显现。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等优惠政策得到落实,累计发放小额贷款49亿元,扶持成功创业13万人,带动就业52万人。五是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组织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项目,累计为107万名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特别是在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成效明显,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所(站)3209个,在11193个行政嘎查村和934个农牧林渔场全部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组织开展了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一是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建立了被征地农牧民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 “五七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55个旗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全面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农牧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和失业、工伤保险盟市级统筹的目标,6个盟市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盟市级统筹。制定了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及异地就医政策。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由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逐步向农村牧区人口、事业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扩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1万人,比“十五”末增加92万人,参加新农保试点人数达到21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由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所有人员,参保人数达到886万人,比“十五”末增加594万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1万、208万和234万人,分别比“十五”末增加9万人、101万人和128万人。三是社会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连续五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月人均达到1405元,比“十五”末提高了741元。先后三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达到591元,比“十五”末提高了249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75%和60%以上。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都显著提高。
  (三)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认真落实国家要求,完成了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规范了公务员津补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正在积极准备。“十一五”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明显提高。二是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建立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颁布实施了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先后三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拖欠工资的遗留问题。
  (四)人才队伍建设和智力引进工作取得实效,人才智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一是人才政策逐步完善。先后下发了人才流入区建设、人才储备、为企业服务等政策规定。配合组织部门编制了我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8项人才发展重大政策。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以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的人才储备制度,储备各类人才6万多人。二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333人才引进工程”、“511人才培养工程”等6项重点人才工程,聘请13名院士、2名人力资源专家为自治区政府顾问,6名专家为国土资源首席专家;培养选拔各类高层次人才1525人;建立了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和6个人才智力引进示范基地。开展了我区“杰出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评选表彰工作,分别表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0人、260人、110人;组织实施了“523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高技能人才22万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3人获“中华技能大奖”、26人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19人获“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240人获“全区技术能手”称号。三是平台载体建设不断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在呼包两地省部共建2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吸纳留学人员267人,创办领办企业121家。博士后站达到30家,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45名。分年度制发了自治区人才开发专业目录。在北京举办了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四是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引智专项经费近3000万元,完成引智项目274项,引进外国专家611人次,其中5人荣获国家“友谊奖”,34人荣获自治区“骏马奖”;建立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36个;完成出国(境)培训项目117项,培训2160人。
  (五)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军转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法顺利入轨运行,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集中审批工作。拟定了我区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等7项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3万人,加大了从农村牧区、优秀社区干部和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的招录比例。举办公务员法定四类培训班2160期,培训公务员9万人。二是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全区签订聘用合同的人数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86%。建立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自治区、盟市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基本完成,旗县事业单位完成了60%。岗位聘用工作有序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数占新进人员总数的85%以上。三是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不断加强。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政策得到落实。
  (六)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一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取得成效。建立了自治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了政府、劳动者、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开展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组织实施了“春暖行动”和集体合同签订等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十一五”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比“十五”末提高了4.5个百分点。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颁布实施了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强化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举报专查和日常巡查,重点组织开展了清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1万户,涉及劳动者901万人次,补签劳动合同155万份,督促缴纳社保费6亿元,清理被拖欠的农牧民工工资4.1亿元。三是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规章,劳动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十一五”期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9万件,结案率为97.5%,涉及劳动者3.7万人。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划统计、调查研究、政策宣传、信访维稳、扶贫帮困、干部教育等工作,加快推进了基层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和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实施大部门制改革的统一部署,自治区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盟市和旗县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实现了机构的有机整合、人员的有机融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全年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4.7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4个百分点;10.5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了就业去向;农牧民转移就业247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增加近20万人,覆盖率达到8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增加81万人,覆盖率达到89%;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万人、8万人和51万人;较好地完成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工作。认真落实“草原英才”子工程项目,草拟了“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柔性引进5名院士,组织实施了“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程”,78人入选第一、二层次,推荐了40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评选出100名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开展了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参加了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开展了区外内蒙古籍高层次人才“家乡行”活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项目63项,引进国外专家165人次,9名外国专家荣获自治区“骏马奖”;执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6项;完成了414人出国(境)培训任务。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推动我们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局面;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破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统筹兼顾的基本方法,不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夯实基础、提高能力,以服务为先的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必须始终坚持分类指导、试点先行,以典型引路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措施的操作性。这五点体会,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务必倍加珍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以贯之。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社部高度重视、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奋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一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任务艰巨;人才优先的战略布局需向全方位深层次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亟待完善;自身建设特别是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举全系统之力,破解难题,积极应对。

  二、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全面完成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全委会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坚持转变方式,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坚持富民强区,在发展的目标取向上突出富民优先,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这为我们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着力扩大和稳定就业,推动劳动者充分就业;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广大劳动者和全体人民享有基本保障;着力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队伍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加快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共赢发展。
  “十二五”期间,要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城镇每年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500万和1000万人,新农保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0万、320万和300万人,收入分配关系更加合理,人才保证更加有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民生指标,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富民强区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人才开发利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要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全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一要全面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年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另一方面,重点落实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二要着力做好城乡重点人群就业。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鼓励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农村牧区就业和创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市场就业”等就业专项计划,实现10万人以上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的有效对接,重点搞好东部盟市与呼包鄂三市的劳务对接工作。加强“零转移家庭”转移就业援助工作,做到认定一户、援助一户,保持动态归零的工作目标。全区农牧民转移就业人数达到240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80万人。健全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提供长效化、精细化服务,全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万人。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三要大力推动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打破区内地域界限,组织城乡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在创业地接受免费培训,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把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制定创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和服务标准,落实创业发展资金,加快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和创业项目库建设。各盟市要普遍成立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和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继续开展创业名师带高徒活动。推进呼市、包头、乌海、通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做好第二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申报工作。确保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亿元,力争突破20亿元;扶持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四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提升技能为根本,积极开展定岗、定单、定向培训,合理设置培训专业,科学确定培训内容,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扶持10所左右培训机构,改善实训条件。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3万人、农牧民工培训13万人、创业人员培训4万人的目标。五要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启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对新增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培训人员、小额贷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推进诚信体系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建立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做好市场监测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改进就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创建“充分就业地区”和“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充分就业社区达到65%以上。
  (二)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养老保险方面,要完善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医疗保险方面,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全面建立规范的盟市级统筹;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和单病种结算方式。失业保险方面,要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规范盟市级统筹工作。工伤保险方面,要组织实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工伤预防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二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重点推进农牧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继续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基本解决集体等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问题;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扎实开展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摸底调查和实名登记工作,落实资金、责任和经办服务,确保年内“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到2011年底,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分别达到440万、900万、230万、220万和262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要达到300万人。三要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做好今年企业养老金调标工作。适当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去年的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在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基础上,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继续保持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其中,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以全面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为重点,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四要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强化缴费基数稽核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依法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报批、执行、监督等制度和措施。按照“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推动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服务率。
  (三)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为根本,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首先,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落实累计五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公务员晋升级别政策,做好相关系统公务员职务工资套改工作,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尽快出台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其次,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同时,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方针,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第三,要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规定,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当年工资增长率,实现职工工资适度增长。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督查。测算公布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和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薪酬信息。建立完善建筑等企业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和欠薪责任等制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四)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人才储备制度,引导各类人才流向企业、基层、生产一线。加强和改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修订完善评审办法,推进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好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推进呼包鄂人才高地建设,落实“草原硅谷”建设任务,打造“人才特区”。加强东部盟市与东北地区在人才培养、引进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呼包两地“留学人员创业园” 的平台作用,集聚紧缺高层次人才。二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草原英才”工程子项目,推进“院士引进与培养工程”、“新世纪321人才工程”、“511人才培养工程”、“666优势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工程”、“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做好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继续做好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和我区“杰出人才”、“深入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选拔表彰工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站管理工作。三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自治区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在全区建立10所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强化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措施,组织全区系列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全年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0.9万人,高级工2.4万人。四要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积极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引智工作分类指导,推进引智项目三级管理投入体系建设,完善重点项目跟踪管理评价机制,抓好“千村引智示范项目”。加强出国(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组织好“百人赴港培训工程”。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五)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我区公务员法相关法规的配套实施细则;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规范实施公安机关警员职务工资套改工作,探索开展聘用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平时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健全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奖励和纪律惩戒工作;加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数据库。今年,要开展旗县以下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专项检查,切实使公务员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得到贯彻落实。二要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坚持“凡进必考”,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逐步改善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比例达到10%以上,盟市以上机关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达到100%。完善选用机制,加大竞争上岗和公开遴选工作力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公务员的方式。三要深入推进公务员大规模培训工作。制定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继续开展四类培训和东西部对口培训,要特别重视加强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培训内容和方式。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选择性培训、补习性培训和在线培训,大力提升公务员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能力。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六)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军转安置工作。一要做好聘用制推行工作。全面完成各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奖励、竞聘上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聘后管理。二要尽快推动岗位管理制度入轨。基本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工作,自治区和盟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年内要全部完成,旗县所属事业单位要完成80%以上。三要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推进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建设,扩大在基层公开招聘的覆盖面。四要做好分行业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五要切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探索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实行指令性安置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挂钩,并与考核选调、双向选择相结合,确保完成2011年安置任务。创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内容与方式,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政策。健全解困维稳工作区域协调机制,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七)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抓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要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依托社区平台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注重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作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尽快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专项行动,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彩虹计划”,重点提高中小企业和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区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二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突出维护农牧民工权益保障,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加大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现场督办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逐步实现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三要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调解员、仲裁员业务培训,探索实行兼职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八)以提升服务水平为宗旨,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工作。一要加强社保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积极完善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基金资金监管,依法行使好处罚权。开展2011年全区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继续做好对以前年度违纪违规社保基金整改工作。积极推动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加强基金运行全程监控。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规定,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督机制。二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全区统一软件应用,完成“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工作;全面启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新农保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业务办理、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系统等统一软件的开发和试点推广工作。加快自治区数据中心、监控中心和灾备中心建设;完善自治区四级金保专网,启动五级网络试点;建成自治区三级视频会议系统、自治区电子认证系统;做好12333、12370电话服务热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邮件系统、短信平台建设。规范全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全年发放社会保障卡560万张以上。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整合,重点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能力、人才市场以及人事考试场所建设,构建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四要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抓紧做好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自治区规划将在3月份进行论证和报批,各地区力争6月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区要在编制“十二五”规划中,既要突出规划的宏观性和科学性,还要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对未来五年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将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切实抓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三、凝心聚力,提高素质,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自身建设
  作为新组建的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肩负着新的使命、新的任务,可以说,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群众关切。我们能否担负起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的重任,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是否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具有团结一致、拼搏进取的精神,是否具有优良的素质。目前,有的地方新机构已经组建了,但职能没有及时整合;有的地方机构整合了,但人员没有有效融合,个别地方甚至还出现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问题。在解决好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人社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要充分利用机构改革这个契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夯实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
  (一)思想上要形成共识。统一思想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一是要深刻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上来,适应形势,服从大局,确保人员、工作、心态尽快到位。同时,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理念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科学发展。二是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通过不断学习,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业务水平,理清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从今年开始,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特点,利用三年时间,在系统内开展以“强素质、提效能、树形象”为内容的主题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上要形成合力。凝聚力、战斗力是推进工作的重要保证。首先,就机构整合而言,要切实做到“1加1等于1”,不能出现“两张皮”的现象,使原人事、劳动保障两个部门真正成为一个新的整体。要通过职能有机整合,协调推进工作,增强战斗力。其次,班子要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既要有科学的分工,更要有密切的合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第三,队伍要形成合力。机构整合后,从个人的角度,要尽快融入新的集体;从部门的角度,要坚持“五湖四海”,树立起谁也离不开谁的理念,不能搞亲亲疏疏。要发挥好团队精神,通过人员有机融合,增强凝聚力,实现“1加1大于2”的效力,全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这篇大文章。
  (三)制度上要形成统一。制度是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改革,机构和工作成为一个整体,要求我们必须在制度上形成统一。要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度缺位的要及时补充,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其次,要抓好制度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密切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个人利益。我们必须把坚持原则放在第一位,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做到公平、公正,维护政府公信力。第三,要坚持制度创新。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制度,增强制度活力,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作风上要更加优良。作风关系事业的成败。一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注重抓好预防,重点抓好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岗位廉政教育。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今年每人都要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要通过调研、信访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先争优活动向群众承诺的事项,要逐项抓好落实,保证全部兑现。三是要求真务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要明确措施,抓好落实,把承担的自治区民生工程的有关任务,做好,做实,求得实效。
  (五)服务上要形成品牌。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落脚点。一是要寓管理于服务。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服务型干部队伍的要求,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以服务的方式体现管理,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要主动为人才、为群众、为基层服务,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收入分配、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大胆研究和探索人社部门在新时期创新社会管理的实现途径,为促进社会和谐尽职尽责。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上要尊重群众,感情上要贴进群众,真心诚意地为群众服务,要做到“三个到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落实到位,不符合规定的要解释到位、不在业务范围的要引导到位。要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努力打造“就业直通车”、“温暖在社保”、“人才之家”、“维权绿色通道”等服务品牌。三是要提高服务效率。要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凡是能一次办理的事项,绝不让服务对象跑第二次;不能一次办理的,必须告知时限,并按时完成;不能办理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同志们,做好“十二五”时期及今年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社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局面,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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