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实施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地区津贴制度和艰苦岗位津贴制度;负责新录用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以及调动人员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鉴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生育停工期间待遇及死亡人员的待遇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改离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更改的审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