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法规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人事争议仲裁实施办法,指导全市人事争议工作;负责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及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受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人事争议案件及旗区上交的人事争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有关人事管理的规定、办法;负责有关人事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贯彻以及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安置计划及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